不拿企业信用开玩笑!纳税信用评价新规下月起实施,这些知识务必要了解

从今年1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实施,纳税信用评价规则有了新变化。

  本次公告共推出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措施,即“两增加,两调整”。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增加纳税信用评价前指标复核机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调整纳税信用起评分的适用规则、调整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适当放宽有关标准。通过以上措施帮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产,促进税法遵从,优化营商环境。

公告中对于D级纳税人纳税评价做出了重大调整,并且纳税信用评级越靠前,企业所能享受到的便利就越多,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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