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资产清算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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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创建于1974年,2003年4月份更名,之前称:安阳市郊区人民法院。辖区龙安区位于安阳市市区西南部,是在原郊区基础上重新组建的一个新的行政区,于2003年2月25日宣告成立。 
       全院共有干警89名,其中干部85人,工人4人;院党组成员12人。干警中大学本科文化程度71人,占干警总数的82%,大学专科文化程度15人,占16%。其中有审判资格的法官53人,占60%。下设16个庭、室、科、队、局,分别为政治处(人事科、宣教科)、办公室、监察室、群工办、刑事审判庭、少年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调解中心、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行政审判庭、后勤服务中心、法警大队和东风法庭。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工作职责    
       (一)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受理并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审判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和交办的案件。
       (四)依法审判由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六)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七)开展与法院工作有关的调查研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八)指导辖区内民调组织的业务工作。
       (九)领导本院派出的人民法庭的工作。
       (十)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建设”的方针。
       做好全院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做好本院的工、青、妇、计生和老干部工作,建设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十一)完成应由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2016年11月,收到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京润信事务所派驻专业评估师团队,对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所属资产进行了详尽、细致的评估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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